广东的朋友对霉斑应该都不陌生,
每逢雨季,
不少人都如临大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家的房子还好说,
如何处理霉斑全凭自己心意,
如果是租的房子呢?
望着霉斑点点的墙面,
房东觉得租客有一定的责任,
拒绝退还租房押金,
而租房者则觉得很冤枉
近日,
香洲法院就审结了
一起由“霉斑”引发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押金之争,
最终结果如何?
快随本侠一起来看看吧!
01
房子退租 押金却要不回
大学生小岩(化名)等三人租住了房东张女士(化名)位于珠海拱北的一套房子,租赁期限两年。合同签订后,小岩等人分两次共计向张女士支付租房押金10000元。
合同到期后,小岩与张女士协商一致,延期退房3日,产生的费用600元从租房押金中扣除,张女士应允。
退租前,小岩三人特意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收房时,张女士却指着发黑的天花板、墙角,直说是小岩等人造成的,拒绝退还押金。
小岩等三人认为,自己在租住期间合理使用房屋,房子出租之初就已有霉斑,三人并不介意。珠海天气潮湿,门窗紧闭也不能避免墙体发霉变黑,霉斑加重是自然现象,非人力能为,房东张女士应当返还租房押金9400元。
02
满墙脏污没法再出租
房东张女士未出庭应诉,她在微信里说:
你不把我的房间处理好,我是不会退押金的。
来的时候就有的,不用你们负责。之前没有的,弄得脏的,你们都要全部弄干净!
你们为什么不及时跟我说?处理及时,就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么严重,不处理好没法租下一个。
找师傅来看了,说修缮要3000块钱,我们一人出一半!
案涉出租房屋的视频及照片显示,房屋内墙壁、屋顶存在大面积发霉的情况,厨房、卫生间等地方亦有未处理干净的污渍。
03
都是潮湿惹的祸?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房屋图片、视频反映的内容来看,被告张女士用于出租的房子本身已有部分霉点。原告小岩等人承租房屋后历经珠海本地雨季,在没有及时、妥善采取防潮防霉措施的情况下,任由屋内霉点继续滋生,发展至屋内墙壁、屋顶出现大面积发霉状况。
原告小岩等人在使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未尽到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房屋情况、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的义务,被告张女士在原告小岩三人退租时要求原告小岩三人承担部分房屋修缮费用,从租赁押金中扣取1500元作为修缮费用,合乎情理。
香洲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张女士应向原告小岩三人退还租房押金7900元。
无论是初入职场,
还是求学需要,
年轻人往往会加入租房大军。
需要注意的是,
对房屋的保管,
不仅是一种静态的维护,
还表现为必要的通知义务。
当房屋有维修、
防止损害的必要时,
租房者应及时告知房东,
以便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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