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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16:01:15 来源:九派新闻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事件引发关注。


【资料图】

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

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姜、菠菜、青椒,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姜、菠菜、青椒,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

本案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姜某蔬菜摊系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其也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对姜某蔬菜摊而言处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处罚明显不当。

过程中,西工法院借助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6月30日上午,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称,已对上级部门汇报,现在区政府和洛阳市监局都已关注到此事,针对此事统一回复后会作出情况说明,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等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另据澎湃新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换而言之,要过罚一致,要惩罚和教育并举,行政机关的行为要把握比例原则,要适当地进行管理,而不能机械执法。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新闻周刊、西工法院、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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